法律依據:《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評比表彰辦法》第二條評選表彰範圍。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每年在“七壹”前夕進行壹次評比表彰。
先進基層黨組織從全校正式成立壹年以上的黨總支、基層黨支部中評選,比例在15%以內確定(含向市委教育委員會推薦名額);優秀* * *黨員主要從全校正式黨員中產生,比例在15%以內確定(含向市委教育委員會推薦名額);優秀黨務工作者從專職和兼職黨務工作者中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