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18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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