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石油儲罐安全管理規定》第十條應符合相關標準規範的要求。對於新建的外浮頂儲罐群,罐群內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相鄰儲罐中較大儲罐直徑的0.5倍。對於防火間距為相鄰罐中較大罐直徑0.4倍的外浮頂罐組,應適當增加消防水和泡沫液的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