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致使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