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法典》沒有規定抵押的房屋是否可以轉讓,但是根據法律規定,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的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也就是說,抵押財產是可以轉讓的,但轉讓的前提條件是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反之,抵押財產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而轉讓的,在法律上無效。同時,購房人以按揭方式購買這類房產也存在法律風險。壹旦抵押權人要實現抵押,購房人的風險就出現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406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物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物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前交存抵押權人。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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