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出租抵押房屋有哪些法律規定?

出租抵押房屋有哪些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轉讓的,原租賃關系不受抵押影響。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可以繼續使用房屋,抵押人即抵押權人不得損害承租人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條抵押設立前,抵押物已經出租、轉讓的,原租賃關系不受抵押影響。

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物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物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前交存抵押權人。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 上一篇:英語專家進來,用法律英語。
  • 下一篇:有限公司的唯壹法人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