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合同法進行更詳細的研究之前,我們想指出,我們今年將學習的對各種“獨立”法律主體之間關系的描述過於簡化,無法滿足需要。法律問題並不總是與法律理論家假設的情況完全壹致;他們經常提出壹些涉及多項法律的問題。例如,在本課程中,您將了解到壹些被稱為“欺詐”的行為同時構成違約和侵權。房東和房客之間的租賃協議曾受物權法調整,但最近法院更傾向於分析其法律效力,這更適合傳統上分析合同。
對了,原文有兩個錯別字:typse應該是types,frand應該是fraud。
希望這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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