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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再婚的孩子可以改姓嗎?

離婚後,女方可以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改變姓氏。離婚後,夫妻任何壹方都無權擅自改變孩子的姓氏。給孩子改姓需要征得對方同意。父母雙方協商確定的子女姓名,在戶籍確認後,未經另壹方同意,父母任何壹方不得更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若幹問題的解釋(壹)》第五十九條

父母不得因子女改姓而拒絕支付子女撫養費。父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繼父姓氏,發生糾紛的,責令恢復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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