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側重點不同:有法可依強調法律的存在和可得性,即有法律規範來規範人們的行為,使人們能夠依法行事。科學立法強調的是制定法律的過程,即遵循科學的原則和方法制定符合社會發展和人民利益的法律。
2.目標不同:有法可依的目標是建設法治社會,讓人們在法律框架內自由生活和工作。科學立法的目標是提高法律的質量和效力,使法律更好地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