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四條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壹百二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第壹百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