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8條。患者在醫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九十六條國家建立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機制,妥善處理醫療糾紛,維護醫療秩序。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壹條為了正確處理醫療事故,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促進醫學科學發展,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