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它是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有效基礎,從而保護人民的利益。
二是規範和保障建築主體的權益。
三是規範和監督“黑白合同”等違法行為,防止施工單位的行為。
第四,可以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建築法》的實施,使我國建築業走上了依法行政的軌道。提升了工程質量的整體水平。建築市場的秩序已經規範化。安全生產形勢逐步好轉,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減少,保障和促進了建築業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