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不領大獎,會被起訴。肯定是騙人的,不用理會,因為領獎是權利,不是義務,可以放棄;
第二,5000元以上的所謂大獎,違反了我國的法律法規;
三、相關規定:
1.《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禁止不正當有獎銷售經營者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壹)以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等欺詐手段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手段,以高價宣傳商品質量;
(三)銷售彩票,最高獎金數額在五千元以上。
2.《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六條。對有獎銷售不公平負有法律責任的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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