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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商標開加盟連鎖店嗎?

法律分析:開加盟連鎖店的條件如下:需要註冊公司。連鎖店是指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將自己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授予被特許人使用。加盟商根據合同規定,在加盟商統壹的經營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加盟商支付相應的費用。因為加盟企業的現有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壹形象、統壹管理的基本特征。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特許經營)第三條特許經營是指擁有註冊商標、企業標識、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簡稱特許人),以合同的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給其他經營者(以下簡稱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按照統壹的經營模式經營,並向被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企業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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