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有沒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直接規定,公務員涉嫌違紀被調查的,停止其公務員交流活動?

有沒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直接規定,公務員涉嫌違紀被調查的,停止其公務員交流活動?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已經2007年4月4日國務院第17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條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被立案偵查,不適宜繼續履行職責的,任免機關可以決定暫停其履行職責。

被調查的公務員在違法違紀案件調查期間,不得交流、出境、辭去公職或者辦理退休手續。

  • 上一篇:憑什麽陳世美?
  • 下一篇:余思明是誰?導演華安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