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關於建立罪犯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等法律法規中並沒有可以消除犯罪記錄的規定,也就是說,犯罪記錄是終身的,有犯罪記錄的人在上學、參軍、就業時應當如實申報犯罪記錄。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