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以前的名字有法律效力嗎?

以前的名字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對於個人來說,曾用名是指我在學習和工作期間使用過的,能夠證明我身份的壹個名字。如果戶口本上有曾用名,這個曾用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993條:民事主體可以授權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名稱、肖像等。,除非是法律或根據他的本性所不允許的。

  • 上一篇:武漢富愛法律咨詢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大學宿舍投毒、刺傷、矛盾不斷。為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