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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夥的含義和特征

有限合夥是壹種類似於普通合夥的合夥,只是有限合夥除了普通合夥人還可以包括有限合夥人。有限合夥和有限責任合夥性質不同,有限責任合夥的所有合夥人都是有限責任。有限合夥的特點是:

1.有限合夥和普通合夥並存;

2.雙重責任形式並存;

3.有限合夥人不參與處理合夥企業事務;

4.有限合夥制是壹種非法人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八條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兩個以上合夥人,均依法承擔無限責任;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各合夥人實繳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

(五)有從事合夥經營的營業場所和必要條件。第九條

合夥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第十條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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