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哪個地位更高?

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哪個地位更高?

本法沒有規定。壹般來說,普通合夥人的責任高於有限合夥人,所以普通合夥人的地位更高。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可能會發生普通合夥人將其權利轉讓給有限合夥人,提高其地位的情況。比如為了拉攏某個人才,讓他以有限合夥人的身份加入,但要賦予他所有合夥人中最高的權力。這種情況也是如此。所以這方面的地位主要是根據合夥企業的章程來確定的。
  • 上一篇:在成都哪裏把車換到油門踏板
  • 下一篇:殘聯會照顧被欺負的4級殘疾人的家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