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營快遞業務、接受快遞服務和對快遞業的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二十條* *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與消費者約定或者承諾的方式、期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但是,除非消費者選擇另壹家快遞物流服務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