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魚塘水汙染補償標準

魚塘水汙染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作為壹種特殊的侵權責任,環境汙染責任的特殊性在於采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根據無過錯責任原則,受害人有損害,汙染者的行為與損害有因果關系的,無論汙染者是否有過錯,都應當對其汙染造成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230條,因環境汙染或者生態損害發生糾紛的,行為人對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以及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條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由環境保護部門或者交通運輸部門的航政機關處理。當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上一篇:因為我壹個人不遵守紀律,影響了全班。
  • 下一篇:城管執法大隊的管理範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