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戰是指戰爭雙方利用各種手段改變敵人的認知、情感、意誌和行為,摧毀敵人的抵抗意誌,削弱敵人的作戰能力,鞏固己方的心理防線,力求以較小的代價取得較大的勝利。
法律戰是指戰爭雙方依據國內法和國際法,特別是戰爭法或武裝沖突法,以各種形式揭露敵方的違法行為,奪取法律優勢,贏得國際政治和道義支持,對己方有利,對敵方不利的法律對抗活動。
沒有具體的法規,即使有戰爭法,其作用實際上也和沒有壹樣。如果有的話,《反分裂國家法》就是其中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