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生產者黨發展黨員細則》第二十三條必須經黨委(工委,下同)批準。鄉鎮(街道)黨委下屬的基層黨委不能審批黨員編制,但要考慮支部大會接受的黨員編制。黨總支不能批準黨員預備,但應考慮支部大會接受的黨員預備。除非另有規定,臨時黨組織不能接收、批準和準備黨員。黨組不能批準黨員預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