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第十二條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壹次性罰款。
第十六條對員工的罰款數額由企業決定,壹般不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