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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無故離職有必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員工無故離職壹般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勞動法規定員工有自由選擇工作的權利,也有辭職的權利。但勞動者在合同期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

具體來說,員工在合同期內無法定事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承擔違約金或者賠償金。壹般來說,違約金的數額應根據勞動合同或雙方協商的協議計算,賠償的數額應根據員工離職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員工離職是因為公司違反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員工的辭職不應視為無故離職,公司不應要求員工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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