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來說,承諾的贈與是可撤銷的。但是,法律明確規定不可撤銷的除外。因為我國法律將贈與合同的性質界定為允諾合同,即贈與人與受贈人壹旦達成合議合同,即成立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贈與人有權要求受贈人履行。贈與合同成立後,要求贈與人不允許贈與人撤銷贈與是不公平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上一篇:申請貴州大學法學院當老師需要多長時間審批?下一篇:如何申請低保?需要滿足哪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