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平度市農村首創兩田制,將承包土地分為定量田和責任田。口糧田按人口平分,壹般每人0.4-0.6畝,只負擔農業稅;責任耕地按人口、按勞分配。或者以村委會的名義,除了農業稅,還要交壹定的承包費。
這種制度賦予了地方政府對土地更大的控制權,損害了許多地區農民的利益。1997之後,中央不允許二田制的存在,地方政府也逐漸克制了二田制的推廣。
在兩田制向全國推廣的過程中,原來的農民自願推行,變成了強制推廣,幹脆向農民多收承包費。農村幹部也借此機會中飽私囊,背離初衷,值得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