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不向受助人收費,政府給實際承辦案件的律師壹些補貼。每個市縣都會有壹個法律援助中心,由司法局管理。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中心將案件分配給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或者所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通常是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當地居民或刑事案件中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如可能被判處死刑而無力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的人、未成年人等。)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減交、緩交或者免交,並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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