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層法律服務條例》和雲南省司法廳出臺的相關規定,雲南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區域有壹定的限制。
執業範圍:鎮、鄉、村(社區)法律服務工作站的執業範圍為本轄區內的事務,不得跨轄區執業;取得法律援助機構同意的律師或者公證員、司法所法律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法律服務人員,可以根據執業許可證跨轄區執業;對於涉及訴訟的基層法律服務,雲南省規定只能提供簡單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詢等服務,不能代理當事人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