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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能管住小區的違章建築嗎?

法律分析:城管可以管住小區的違章建築。城管有權拆除小區內的違章建築。城管的主要職責是協調城市管控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負責查處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的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城管對違法建築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並處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應當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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