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2)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符合放寬報考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受理機關審核後退回)及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由受理機關核實後退回)及復印件;
(4)近期2寸(46mm×32mm)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公告要求不涉及出具無罪證明。是否可以代北京市司法局收集說明,要咨詢,按要求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