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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殺死威脅我生命的人嗎?或者把他打成碎片,好嗎?

當妳有這種想法的時候,妳就超出了正當防衛的範圍,是不被允許的。所謂正當防衛,是指為制止正在進行的暴力行為而采取的必要的防衛措施,因此對對方造成傷害的人可以免除責任。妳說的這個“威脅生命”壹定是客觀威脅,而不是口頭威脅;其次,即使對方的暴力行為客觀上已經威脅到妳,但如果妳有明確的“殺人”而非制止的追求目的,也是超出了應有的尺度;最後,即使之前的行為是正當防衛,但打“血戰”(帶有明顯的仇恨和主觀故意),也超出了正當防衛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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