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未取得、吊銷、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摩托車屬於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