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承兌匯票作為壹種重要的金融工具,在促進經濟發展、規範商業行為、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很多不法分子利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可以在銀行兌現、企業間可以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貸款的特點,以所謂的“資本運作”、“投資理財”等名義大肆買賣承兌匯票。這種嚴重危害正常經濟活動的現象,近年來在紹興也大量存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九條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活動,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在五萬元以上的,構成非法經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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