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朱是明朝最腐敗的人,他強調統治世界。
第二,李世民寬仁,敢言,史稱貞觀之治。
良法是人民的標準,信仰信仰,動而不驅,良性循環,治天下。認為嚴刑峻法是人民所畏懼的,那就大錯特錯了。我認為法律能治天下百病,也是大錯特錯。
如果妳心裏不能,法律包羅萬象,妳也沒辦法;心中有法,那裏壹個人也沒有,仿佛有千只眼睛如電,怎敢亂了方寸!光靠自己行動是不夠的,尤其是對心中有法的各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