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城市管理規範

城市管理規範

法律分析:1。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市容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2、城市綠化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3、市政管理法、廣場等公共* * *場所臨時占用道路、設置書報亭(棚、樓)、攤點、主要街道兩側建築物改建、重建審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二條。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有關批準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的規劃設計要求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其他有關批準文件後,方可申請辦理開工手續。

  • 上一篇:翼城卓悅法律咨詢可靠嗎?
  • 下一篇:政法記者報道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