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員工違反相應操作規程造成機械損壞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可以從工資中扣除,但不得超過工資的20%。另外,如果公司有規定,比如員工管理規定、獎懲規定、操作規範等。,由於員工的錯誤操作導致機器報廢時,員工承擔相應的賠償也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賠償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的富余工資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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