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條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解決。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