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緬北被侵犯的權利能否得到捍衛?

緬北被侵犯的權利能否得到捍衛?

當然了。

妳需要遵守當地法律。如果妳有困難,妳可以向大使館尋求幫助。

大使館是壹個國家在有外交關系的國家首都的常駐外交代表機構。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通常是大使,也可以是公使或派遣國委派的其他外交人員。他由國家元首任命,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學、技術和軍事關系。大使館也有領事職能。促進兩國關系和民間交流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但其主要職責是領事工作,如維護其公民和法人在外國的合法權益,為其公民簽發或延期護照,為外國公民簽發簽證。

  • 上一篇:什麽是語法?
  • 下一篇:如何使離婚協議具有可執行性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