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老板是否有過錯,網吧經營者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是不負責任的。存在過錯的,按照過錯責任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死者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他應該知道自己的健康狀況是否適合長期通宵連續上網,但他沒能控制住自己,最終還是死了,主要是因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