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人違法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這種說法在民法和刑法中都是成立的。
2.任何觸犯刑法的人(無論是誰犯罪)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受法律制裁是指觸犯刑法,國家應給予必要的懲罰,即制裁。違反民法是不同的。民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法院只是代表國家進行審判。並不是所有違反民法的行為都會受到國家的制裁,有些事項只會由國家依法調整或確認,以恢復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