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的區別:1,含義不同。機構投資者是專門從事證券投資的法人實體。個人投資者是指以個人身份參與證券投資的投資者,也稱為散戶。2.不同的特點。機構投資者資金量大,獲取信息的渠道多。與機構投資者相比,個人投資者資金較少,信息來源較窄,速度較慢,投資水平參差不齊。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可以用貨幣作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