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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和拘留的區別

法律分析:暫扣執照屬於行政處罰,其後果是失去從事某項業務的資格。扣押財物是壹種行政強制措施,是對物品的臨時扣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種類:

(1)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九條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

(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產;

(三)扣押財產;

(四)凍結存款和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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