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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違約與根本違約的區別與聯系

法律主觀性:

根本違約的法律效力是當壹方根本違約時,另壹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壹般違約的法律效力是受害方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或者賠償損失。根本違約將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壹般違約是合同履行中的瑕疵,但不影響合同主要目的的實現。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七十八條* * *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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