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當庭宣判的,在開庭後五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公告的,在公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宣告判決,壹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在五日以內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判的,應當在宣布後立即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送達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並寫明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