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關於早教退款的法律規定

關於早教退款的法律規定

關於早教費用退還的法律規定如下:因學校原因導致學生無法完成學習計劃,學生要求退學退費的,學校必須退還剩余費用。學校有發布虛假廣告、違規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學生退學的,應當退還全部費用。但被學校開除的,不予退還。開學前,如果學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向學校申請退學或退費,如被其他學校錄取、入伍、生大病、家庭特殊困難等。,學校在扣除壹定比例的手續費後,退還剩余費用。具體手續費的比例可能會因學校和地區而異,壹般以協議內容為準。請註意,以上只是壹般的法律規定,具體退款政策可能會因早教機構、合同條款、地區規定不同而有所差異。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保留相關證據,以便必要時維護自身權益。如有爭議,可咨詢專業律師或相關機構解決。
  • 上一篇:城管是否有權管理未交付的場地?
  • 下一篇:長春日報報業集團待遇如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