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責、權、效相統壹原則是指各管理主體與公有制經營主體在經濟法律關系上的權利、利益、義務和責任必須壹致,不能有脫節、錯位和不平衡。其核心是主體的責權利統壹,同時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我們壹切經濟工作的基本出發點和最終目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或以公有制為核心的市場經濟中,責權利統壹原則是作為經濟法靈魂的壹項根本原則,是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的結合點和連接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六條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便民原則,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第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向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時進行陳述、申辯;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其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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