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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銷征地批文!

申請行政復議撤銷征地批準:申請人可以在征地批準公告後60日內書面或者口頭提出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法律依據

行政復議法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從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第十壹條

申請人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申請行政復議;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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