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與律師溝通通常需要:1,從辦案人員的實際利益出發,有針對性地提出自己的意見,可以大大增加意見被接受的可能性;2.不到萬不得已,不要人為制造矛盾沖突並升級。辦案人員擁有程序性和實體性決策權,所以只要在法律允許的自由裁量權範圍內,很難對其決策進行批評和指責;3.註意方式方法,讓辦案人員容易接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條律師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律師的合法權益。
上一篇:官網考生如何看待雲南市場監管考核平臺?下一篇:浙大英語翻譯研究生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