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如何認定包庇犯罪

如何認定包庇犯罪

法律分析:(1)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窩藏的對象必須是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包括犯罪後潛逃,未被司法機關逮捕或者查找的犯罪分子,以及被逮捕、拘留或者被判處勞動改造,越獄逃跑的犯罪分子。(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向司法機關或者有關組織作虛假證明,或者幫助隱匿、毀滅犯罪證據、湮滅犯罪痕跡,幫助犯罪分子掩蓋犯罪事實、逃避法律制裁。(3)主觀上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人而幫助其掩蓋罪行,意圖使其逃避法律制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條明知是犯罪分子而為其提供隱藏的場所或者財物幫助其逃跑或者作偽證進行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先通謀的,以* * *共犯論處。

  • 上一篇:在我國具有最高法律效益的是
  • 下一篇:展雄信息是幹什麽用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